关于做好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2-27 11:28:59

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将于2026年3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为切实保障新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组织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再次核对课表,确保将本学期的课表及时发放给任课老师,切实执行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提醒相关教师上好“开学第一课”。

(2)任课教师应做好开课准备,提前充分备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及时确认个人课表,按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节次准时授课,严禁擅自调停课。

(3)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重申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和要求。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4)3月2日10点-3月11日10点是网上选课的退选和补选阶段,请通知学生查看选课通知,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选课。

(5)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管理、试卷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教学巡查

教务处将组织全校教学巡查,各学院要组织好本单位教学巡查工作,学院领导要带头巡查开学第一天、第一周的教学情况,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巡查内容包括:

(1)教师是否按课表时间、地点按时上、下课,是否认真维护课堂秩序;

(2)学生是否按课表时间、地点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并统计出勤人数;

(3)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准备情况,各实践教学环节准备情况;

(4)各项教学条件是否具备并能满足教学要求;

(5)教学环境是否整洁、安静;

(6)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多媒体使用问题,请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多媒体中心联系(电话:68932625)或通过“一键报修”平台处理。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68932404。

教学巡查期间,各教学单位须于3月2日(周一)和3月6日(周五)下班前分别提交教学第一天及第一周的教学巡查报告,报告的纸质版交教务处(2号楼305房间),教务处汇总后在校内通报教学巡查情况。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保障课堂教学各项规范要求落实到位。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