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将至,为切实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月29日-1月2日,公共体育、部分通识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部分专业选修课,随堂考试。
2、1月5日-9日,通识必修课考试。
3、1月12日—16日,专业课考试。
二、期末考试试卷出题要求
充分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央民族大学全面振兴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民大校发﹝2019﹞88号)和《中央民族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民大校发﹝2025﹞135号)文件要求,严格考试管理,提高学业挑战度。
1.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要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推动学生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创造知识的贯通,注重学生系统性思维、辩证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考核。
2.命题原则统一。对于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开课教学单位根据命题原则单独出题。对于非教考分离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同一门课程如使用相同教学大纲和教材,需由相关任课教师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保障考核评价的公平。
3.笔试课程须出A、B两套试卷,要求概念清楚、措辞准确,并制定标准答案。A、B两套试卷内容、难度及题量应相当,试题重复率不高于20%,重复试题原则上应为客观题(选择题、判断题)并注意顺序相错。A、B卷的选用由教务处确定。同一门课程在相邻学年(学期)的试题,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将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落到实处。
1. 召开领导班子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加强管理。
2. 任课教师要做好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等工作,严禁泄露试题。
3.召开全体教师会,加强监考、规范答疑、按时录入成绩。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民族大学监考人员规则》和《中央民族大学期末考试监考流程》,加强对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发现并制止有作弊意图的行为;对学生违规行为要保留好违规材料并在考场记录中如实记录(应要求违规学生在违规材料和考场记录中签字)。
(2)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聊天、不玩手机等。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阅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准确、工整,如有更改,阅卷人需在改动处签字。试卷评阅采用加分法,在每大题前面标明该大题所得的正分数各大题得分总和为试卷总成绩,写在卷首总分处。论文形式的考核成绩写在论文的首页处。阅卷人要认真复核,避免出现错判、漏判等现象。
(4)及时判卷,规范各项成绩评定,按时录入成绩,禁止给人情分等现象发生。
4.做好学生的考试动员和诚信考试宣传教育。
(1)各学院要召开全体学生动员大会,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和考试诚信教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活动做好警示教育和考规考纪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坚决杜绝作弊等不良风气。
(2)要求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诚信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监考老师做好考试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据《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民大校发[2017]307号)严肃处理。
5.加强考场管理及对考场的巡查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对考场的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对考场使用无线信号屏蔽仪,提前预防、杜绝学生考试作弊意图。
各学院要组织包括领导、班导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在内的期末考试巡视组,全面巡查本单位的各类考试,如发现学生作弊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