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为认真贯彻《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结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面向2026届本科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5月15日。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工作安排,通知本院学生具体的论文检测时间。
三、检测标准:
(一)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为准;
(二)复制比<25%,检测通过,学生可以继续完成毕业论文的其他程序(如答辩等),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等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分析判断;
(三)复制比≥25%,检测未通过,给予一次修改后再检测的机会,复检后的复制比降至25%以下者,方可继续完成毕业论文的其他程序。注意:每位学生有且只有2次检测机会。
四、检测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信息门户”——“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论文管理”,或直接登录:https://muc.bylwb.chaoxing.com/admin。
(二)具体操作步骤:
1、上传需要查重的【论文定稿】;
2、上传的【论文定稿】,无法直接进行查重,需要【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会出现【论文查重(知网)】按钮,直接点击即可查重;结果查看:学生点击【论文查重记录】按钮,查看论文的查重结果,下载查重报告即可。
3、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的学生,请对毕业论文充分修改后再进行检测,建议两次检测时间间隔至少7天。
4、学生下载并打印“检测报告单(简洁)”,经指导教师签字后与毕业论文(设计)附件材料一并上交学院教学办归档留存;学校不认可其他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单。
5、其他事项: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毕业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严格把关。
(2)使用论文检测系统能预防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出现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须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3)学院推荐参评校级和北京市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论文复制比必须低于15%(不含)。
(4)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毕业论文统筹管理工作,时间流程、答辩安排、查重工作及重要事项务必通知到学生。报送的毕业论文成绩须先在管理系统中设置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所占比例后方可录入成绩,系统会自动生成出综合成绩。
(5)请各学院将系统中导出的毕业论文成绩表(点击“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查询”——成绩导出)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2号楼311,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前。
教务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