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独立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计学分的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均不属于本次报送范围。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查阅)。
二、报送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报送范围: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全体在校本科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请做好春季学期数据填报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逐月更新。
(二)系统管理员信息报送:各学院须指定1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数据填报与管理工作。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院系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至教务处冯欣站内信。
教务处将统一进行院系账号的维护工作,院系账号开通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到相关管理人员,请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查收并登录平台修改初始密码,实习数据通过平台进行报送。
(三)数据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根据平台内的操作指南和数据模板(详见附件),完成2025-2026学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4月15日)的实习数据上传工作。
(四)数据持续更新:请各学院2026年4月15日后,根据学生实习实际进展,由学院管理员按月度登录平台更新后续实习数据,确保整个学年数据的动态准确性。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学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平台将陆续上线实习数据分析、数据填报进展统计和监管等功能,新增实习信息共享等模块,为加强实习工作提供更多支撑。
教务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