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京教办〔2021〕16号)、《中央民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民大校发〔2020〕84号),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预科教材选用备案及教材预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2修订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一)必修课须统一配备教材,选修课原则上应配备教材。
(二)教材的选用,要坚持铸牢主线,选用党的十八大之后出版的教材。依据教学大纲,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三)在同类教材中,应首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等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及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教材。
(四)优先选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科技创新要求,适合课程教学需要,反映国际、国内学术前沿和科技发展趋势,具有先进性、新颖性的高水平教材。
(五)严把外文原版教材使用关,选用经“两类教材”审核的教材。
三、教材选用备案的基本程序:
(一)课程主讲教师提出书目,基层教学组织讨论后提出选用意见,学院进行审读、审核并公示。学院党组织重点对人文与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未在教务系统教材库中的新选用教材,需通过上述流程并填写《教材选用审核意见》,将盖章及签字扫描件上传至教务系统。
公共必修课(思政理论课、通识教育必修课)教材由开课学院负责选用审核;跨专业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如配备教材,由开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选用审核。
预科教育学院教材选用参照执行。
(二)学院在2025年12月25日完成教务系统的教材选用备案,并将教材选用汇总表(教务系统导出,学院盖章)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进行复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四、教材预订安排
各单位根据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计划、学院教材选用备案情况,开展教材预订工作,有为学生集体订购教材需求的学院请在2026年01月05日前在教务系统教材模块完成教材预订,并报送教材预订统计表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310办公室,电子版发站内信。
五、其他事项
未经选用审核的书籍不得作为教材使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1日